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现将我省2013年下半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二、报名安排
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10日。
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蓝色或白色,并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耳,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明显畸变,神情自然大方。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电子彩色证件照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会计资格证书》。
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acc.)或各市州财政局网站上的链接网址进行报名、缴费、订购考试辅导资料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
中央和省直在长单位以及省、部属在长各大、中专院校考生应选择长沙市市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失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我省2013年下半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资料
2013年下半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推荐考生使用湖南省会计资格考试学习丛书编委会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学习丛书》和无纸化考试网上在线模拟练习系统,以便熟悉考试内容和考试环境。
五、打印准考证及考试安排
考生必须在2013年11月4日至15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若遗失准考证,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
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1月16日至30日。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1〕151号)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七、其他事项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acc.),填写好个人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相片及相关材料,在2014年1月8日至7月7日期间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资格证书》。
衡阳市财政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