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会计资格考试报名:2月26日-3月20日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会计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决定,辽源市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09年3月28日、29日举行。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全市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09年2月26日至3月20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表》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学校公章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将不可再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3月2日至3月20日,(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缴费后概不退费。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加盖单位公章或学校公章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吉林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9年3月24—27日(登录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会计资格共三门考试科目。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对于已持有初级电算化证书的考生在2009年6月30日前有效,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在考后 30日内发布,考生可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考试情况将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体现,不再体现具体的考试分数。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资格证书。
辽源市财政局
2009年2月6日